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39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格力员工被打 董明珠发飙:非把你废掉不可!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3-27 15:57:5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北京时间

2017年03月27日



软的不行,请你吃饭不干,是吧,好,我就收拾你!

  听到这话的董明珠:“谁收拾谁还不一定呢~”

  原来,董明珠在一次分享企业管理的公开讲座中讲述了一件当初处理自己的员工因为一位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的提供的商品质量有问题要求退货,并坚决不用这个供应商的货导致格力的员工被供货商找的几个打手在家门口打了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

  董明珠:我之前经历过一件事,那时候我是搞销售的,搞供应链的几个人却不断的找我。

  那时他们已经得到消息,我可能要当总经理,他找我的目的是让我放他们一马,光打打雷就算了,不要下雨。

  当时我没明白,后来我知道了,原来技术部门对产品的鉴定和选择有决定权。我上任以后,就把技术的这个权利给剥了,技术部门只能设定标准,没有决定权说用哪一家的产品。

  后来有个2000多万的货要发到我们这里,这里面有瑕疵,不符合质量标准,我们负责的员工就要求退货,不用这个供应商的货。

  结果,供应商觉得:软的不行,请你吃饭不干,是吧,好,我就收拾你!

  雇了三个人堵在我们这个员工的门口,把他给打了。

  打了以后,我给这个员工说:

  你立马要报案,通知安全部,通知你的领导。

  他的领导是一个分管副总。

  那个供应商给格力供货那么多年,我不知道哪个环节被打通了,但肯定是打通来某个环节。

  因为这个员工说:

  我报告了,但副总说现在这个治安不好,你晚上注意。

  他晚上天天都要加班,怎么注意呢?领导说句注意点安全就不了了之了?

  结果,第一时间报警后,我就让治安部的人24小时跟到公安后面,把这个案破完为止!

  果然不出所料,就是这个供应商找人打的。但作为一个分管领导,就这样轻描淡写的说一句注意安全,你是不称职的!

  所以我做了两件事:

  第一把这个供应商从此不再给我们配套;

  第二,这副总我给免掉了。

  这个供应商还是蛮有本事,通过很多领导找我,说也不是他的问题,是底下人干的。

  我说:

  底下人又不是傻瓜,那个人愿意拿5000元去给公司卖命?

  去找打手?你给他什么好处?

  你不叫他干,他能干这个事吗?

  所以就这一条,不能供货,

  非把你废掉不可!

  看到这你可能都顾不上感动,最先映入眼帘的恐怕是董明珠这霸气、干练的面孔了……

  不过,话说回来,董明珠对待员工的态度貌似不怎么样?那又如何让众多员工对她服服帖帖呢?

  此前,董明珠在《鲁豫有约一日大咖行》专题系列节目中,表现出的泼辣、中气十足的印象仿佛还在眼前。

  节目中,董明珠多次对员工发火,不仅重现了早前网络疯传的她叉腰发火的场景,还出现了在会议室中与客人合影时因灯光问题对员工发火的画面,就连鲁豫都在电梯中表示员工很怕她,没想到董明珠一句话直接让鲁豫说不出话来。

  原来,董明珠从职员口中得知有客户在工厂参观,因为员工安排董明珠是第二天上午前往工厂视察,但因为正巧下午有时间,就反问为何不现在去,当到达楼下出入口时,又发现车没有准备好,随即对着众人一阵大吼,甚至放话“不把你们撤了才怪”。

  而在之后来到工厂参观后,董明珠又发现室内的温差很大,于是对着管事一顿批评,表示自己很生气,很明显可以看到下属脸上一阵紧张。之后回到格力总部大楼会见客人时,鲁豫在电梯中向董明珠发问:“你的员工在见到你在的时候特别紧张”,董明珠霸气回应,“紧张不紧张在于你工作做的好不好,做的好就不应该紧张,紧张就证明你一定是有问题的”。听到这话,鲁豫没敢吭声,似乎也觉得挺有道理的。

  此外,董明珠的霸气还体现在这么一件小事上,有回在总部会见义乌商团的客人后,董明珠离开前被要求集体合影。随即,董明珠指挥员工关掉投影仪的光,没想到员工会错意关掉了会议室的灯。临拍照前,董明珠再度气不打一处来,怒斥员工“把哪个灯关掉,把这个关掉”,董明珠一边指着投影仪,一边大喊“能不能给点饭给老子吃啊”,丝毫不遮着掩着自己的强势性格。

  尽管如此,这位面冷内热的霸道总裁仍然将员工的福利放在首位。前几日,“董明珠霸气送格力员工两房一厅!”的消息一出,引得网友纷纷点赞,再往前回顾,还有在去年11月份,董明珠对全体员工每月加薪1000元的举动,无一不显示她对员工的体贴。

  甚至有员工表示:“我对这里的感情很复杂。我们的不满,只能通过骂董大姐来发泄。但如果让我们投票谁来管理格力,相信周围的人还是会投她。”

  喏,你看这就是魄力,既能让员工恨的牙根痒痒,也能留得住员工,可谓恩威并济的典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 2001-2013 源码论坛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2

GMT+8, 2024-11-23 22:40 , Processed in 0.079255 second(s), 21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