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59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猖獗 供体被当牲口豢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5-6 09:0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猖獗 供体被当牲口豢养


2010-05-06 07:07


来源:新民网 作者:叶青


器官移植实践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中国,技术与规模都得到迅猛发展,如今已经成为临床手术数量仅次于美国的器官移植第二大国。我国应制定相关器官买卖罪名,并规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的刑罚,才能实现对买卖器官犯罪的最有力打击。





▲黑中介刘强胜也曾当过肝脏供体。

  ――人体器官买卖调查

  2.5万元,为了这笔在北京城仅能买到一两平方米房子的钱款,杨念付出了自己60%的肝脏。

  15万元,为了杨念那60%的肝脏,晚期癌症患者谢有生(化名)的家人四处举债。

  全国每年150万名需要器官移植患者的等待催生了一个本不该有的行业――人体器官买卖。而2.5万与15万元之间的巨大利润空间也造就了一个本不该有的群体――人体器官买卖中介。

  供体遭遇15万卖肝钱只拿到2.5万

  被豢养数月等候买家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民政局对面的一栋居民楼,一套简装的三居室里住了十几人,他们都是年轻的小伙子,最大的不过25岁,他们来这里都有着同样的境遇――家穷、缺钱,他们也有着同样的目的――卖肝(肾)、赚钱。19岁的杨念也来到了这里,成了其中年龄最小的一名。

  杨念是被一个叫王占伟的人带来的,那是他最初的联系人。在决定卖器官赚钱后,杨念在网络上认识了王占伟,咨询了器官价格――卖肾4.5万元、卖肝4万元。并没有想好卖什么的杨念先行来到了河南郑州,成了王占伟手中所谓的供体。但半个月后,王占伟称其医院关系断了,就将包括杨念的供体们都转给了在鹤壁淇县一个叫杨世海的人。


2#
 楼主| 发表于 2010-5-6 09:05:5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猖獗 供体被当牲口豢养2

中国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猖獗 供体被当牲口豢养2


  供体群居免费吃住玩

  淇县位于郑州、北京之间,离两个城市都不远,但生活成本却要低很多――一个三居室一年的租金2800元。杨世海从朋友处借了2万元,开始供养供体,以备在北京寻找买家的合伙人刘强胜“召唤”。供体们在这里免费吃、住、玩――怕供体们等待的日子闷,杨世海还“人性”地买了两台电脑,供他们打游戏。这里的伙食标准也不错,据称每餐都能有几个肉菜。供体们也算自由,白天可以四处闲逛,到了饭点回来,即使中途反悔也可以随时离开。

  对于供体,中介也不是没有选择。新来的杨念就被带着去医院做了检查,血型、身高、体重,再看看有没有传染病,身体健康的留下,不合格就走人。据介绍,AB血型的人一般不要,因为AB血型的患者较少,中介们都怕养了白养。

  造假证变患者亲属

  在杨世海处没住上几天,杨念就等来了买家。北京的刘强胜来消息说,有一个癌症患者谢有生需要换肝。杨念便只身来到了北京,在刘强胜的安排下住进了一间地下室。和杨念一起住在这里的还有另外三个供体。经过体检配型,杨念成了那个将要为谢有生献肝的人,他与刘强胜谈妥的价钱是3.5万元。很快,杨念住进了医院,接受一系列的器官移植手术前的准备。

  根据相关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必须是捐赠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了让杨念变身为谢有生的侄子,成为合法的捐赠人,刘强胜让谢有生的妻子马上回老家开具叔侄亲缘证明,而其他的身份证明则由他一手操办――路边无数的造假小广告使这成为异常简单的事情。一个多星期后,顺利通过医院审查的杨念进了手术室。十几个小时后,杨念的肝已剩下40%。

  3.5万酬劳费只剩2.5万

  然而,拿钱的过程却远非手术那般顺利。在术后将要出院时,杨念仅仅拿到了2.5万元,其余的1万元从此没了下文。而杨念不知道的是,肝的受者谢有生为此付出的却绝不仅仅是2.5万元,而是15万元。谢有生先后给了刘强胜4万元和5万元两笔钱后,又被讨6万元,“他说不给钱就把我们废了。”已难承受惊吓的谢妻只得四处借款筹钱,但他们知道供体拿到4万元,“后来我们知道刘强胜只给了人家两万五,特别生气,但也没办法。”

  杨念的遭遇还没有停止,为了拿回自己应得的1万元,其再次找到刘强胜,只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刘强胜叫来的二十多人。惨遭追打的杨念无奈报警,同时也“成就”了北京市首起人体器官买卖案。据海淀检察院邱检察官透露,该团伙成员的落网已牵带出数个人体器官买卖团伙。现警方正积极对其犯罪事实进行查实。


3#
 楼主| 发表于 2010-5-6 09:07:1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猖獗 供体被当牲口豢养3

中国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猖獗 供体被当牲口豢养3


  生意火爆中介两年养190个供体

  买卖信息铺天盖地

  在百度搜索上敲入“寻肝源、肾源”一词,数万条信息扑面而来,留下的QQ号、手机号不胜枚举,甚至有公司形式出现对此进行操作。他们不仅寻找愿意售卖肝、肾等活体器官的人,同时也广而告之向所需患者提供各配型的肝源、肾源。记者在与多位器官买卖中介联系后发现,他们有着一套规范而明确的要求,业务也已形成一条龙服务。

  承诺提供全套证明

  对于肝源、肾源的供体,他们大多都要求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115斤以上,年龄30岁以下。并且,血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彩超等基本检查要全部合格。几乎所有中介均表示会承担供体的食宿费用、基本检查和配型检查费用、往返路费以及其他生活费用,有的更承诺除了应得报酬外,出院时还将为供体们向患者申请数千元不等的红包。记者联系到的一位在江苏做“业务”的中介小王称,其两年间养过190多个供体,做成的“生意”有30多个,“手里的供体多,成功的几率就高。”

  而对于需要器官源的患者,他们亦提出种种“人性”的提示,对于供体的选择、患者的责任、如何过伦理关等都有相关解读,其服务之周到让人瞠目。一名远在沈阳的中介告诉自称为亲友“找货”的记者,他们三四天即可找到配型合适的供体,“并且我们会为您准备一两个备用供体,供体出院后与患者两不负责,这点您完全不用担心。同时,我们还会提供一套完备的亲属证明材料,免去您的后顾之忧。”

  18万元包办器官移植

  据记者向北京两家获准器官移植的医院咨询,目前若想进行肝肾移植手术,患者通常要排队等待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具体等多久就不知道了,得看情况。”而肝源、肾源的价格在10万元左右。而民间非法买卖的人体器官似乎也在这个价格上下。江苏中介小王给记者的报价是18万元全包,其中包含了供体器官、体检费用、医生红包、身份证明等相关手续,其甚至声称可以帮助安排医院,“我会带四五个供体去。”对于器官的费用,记者提出质疑:“医院的正规渠道也才10万元,你们也卖10万?太高了吧?!”对此,小王不屑地表示:“医院那是死人的,我们提供的可都是活人的,质量能一样吗?”


4#
 楼主| 发表于 2010-5-6 09:10:07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猖獗 供体被当牲口豢养4

中国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猖獗 供体被当牲口豢养4


  原因分析器官紧缺催生地下产业链

  供需矛盾:150万患者仅万人手术

  业内人士透露,我国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主要有三种,死刑犯捐献、亲属间活体移植以及脑死亡和传统死亡之后的自愿无偿捐献者。器官移植的供体不足是个世界性问题,在我国这个人口大国显得尤为突出。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介绍,我国每年有约150万名患者等待器官移植,但只有1万余人能进行器官移植,供需矛盾突出。

  器官移植实践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中国,技术与规模都得到迅猛发展,如今已经成为临床手术数量仅次于美国的器官移植第二大国。但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核准权,每年被处死的犯人大大减少的境况,以及捐献者需书面同意等措施的推出,使得尸体器官移植数量减少了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巨大的缺口遂催生了活体器官买卖的“地下市场”。在这个黑市中,供体、受者、中介、医院,似乎无不是获利者,他们密切配合,各担其责,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

  而与此同时,境外人士的中国器官移植旅游却火热一时。曾经成为国外患者救命之所的天津第一医院东方器官移植中心2006年时创造出一年完成600多例肝移植手术的纪录,其中来自美国、日本、沙特等国家的外国患者就占到了一半以上。而去年的一则“17名日本人在中国通过旅游方式接受器官移植”的消息更是引起了轩然大波。随后,卫生部即责成相关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同时表示器官移植应优先满足中国公民。

  欲捐无门:光办手续就一个月

  今年初,一个父亲举债13万元捐献儿子器官事件又让人们陷入重重迷雾。去年11月4日,王宝田17岁的儿子突遭不测,为了能挽救其他的生命,王宝田决定捐献儿子的遗体和器官。然而,这条路困难重重,繁杂的程序和手续让捐献在一个月后才得以实现。王宝田为此负债13万元,而儿子的器官也因长时间用药维持生命体征而功能受损,最终不得不被医院放弃。

  一面是供移植的器官紧缺,一面却是欲捐无门。中国器官移植的尴尬处境,催促着捐献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法律盲点:无器官买卖罪名

  在大多数国家,人体器官的买卖及其相关的商业化操作都有着相应的罪名和量刑,如英国《人体器官移植法案》规定了人体器官买卖的犯罪,日本《器官移植法》规定了非法出售人体器官罪、从事人体器官买卖中介罪以及为获利而非法为他人实施器官移植罪等四项犯罪。

  而相对于其他国家的完备法律,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在2007年5月才开始实施。该条例遵循八大原则,包括自愿、知情同意、公平公正、技术准入、非商业化、自主决定等,并对移植机构实行准入制。据了解,目前我国获准进行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已由曾经的300多家缩减至160多家。但对于人体器官的买卖行为,该条例虽然明确禁止,刑法中却并没有直接针对此一行为的罪名。“翻阅了整个法条,我们认为这种行为更加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北京市首例人体器官买卖案的公诉人邱志英告诉记者。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非法经营罪处罚较轻,与器官买卖的社会危害性不相适应。我国应制定相关器官买卖罪名,并规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的刑罚,才能实现对买卖器官犯罪的最有力打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 2001-2013 源码论坛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2

GMT+8, 2024-11-30 12:28 , Processed in 0.281101 second(s), 21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