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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和支柱产业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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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20:5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06月14日

  促进经济增长 扩大有效需求 优化产业结构



    上世纪60年代初,日本经济进入“锅底萧条”阶段。萧条暴露出日本经济存在双重结构、过度依赖投资带动经济增长、人口红利即将结束、个人消费不足等诸多问题。日本政府通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7年内实现国民收入翻一番。与此同时,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使得钢铁、汽车、船舶、家电四大支柱产业发展迅速,国际竞争力大大增强,另一方面,受益于国民收入的提高和居民闲暇时间的增多,消费品以及服务行业迅速增长,出现“消费革命”和“大众消费社会”。



    “倍增计划”出台背景与过程

     二战后,日本经济经历了“岩武景气”时期,进入“锅底萧条”阶段。萧条暴露出日本经济存在双重结构、过度依赖投资带动经济增长、人口红利即将结束、日本经济急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面临调整、人均国民收入不高和消费需求不足等诸多问题。日本在制定新时期经济计划时,引发出一场大讨论,最终一项综合经济发展战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诞生。

    1957年12月17日,日本内阁会议制定了“新长期经济计划”。这个计划目标是在1958年至1962年间,实现年均6.5%的经济增长,同时谋求国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接近完全就业状态。1962年国民生产总值将比基准年度大约增加40%,人均消费支出大约增加38%。当时在这个计划中还包含有一项重要决议,即制定20年后即1980年日本经济展望报告。

    1959年底,日本政府在经济审议会中设立了“长期经济展望小组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60年5月19日向经济审议会递交了展望报告,提出:前10年日本经济增长年均为7%,后10年为5%,力争20年后日本国民生活水准将达到当时西德、法国的程度。当时提出:“今后10年里日本经济规模翻一番的长期计划,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国际收支、能源消费量等一切都要翻一番。”

    该报告公布后,引发一场举国大辩论。在理论界,一些经济学家率先提出“工资翻番论”,作为当时一种代表性观点对日本政府决策发挥了重要影响。

    日本一桥大学前校长中山伊知郎在1959年1月3日《读卖新闻》上发表文章“提倡工资翻番”,提出“这里工资是指收入翻番”。文章指出:如果将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以上,资方就没有反对理由,因此收入翻番可以作为劳资双方共同目标,而达到目标的方式就是齐心合力提高生产率。同时文章在日本首次提出“收入翻番还可作为政策目标,福利国家应该是日本未来的面貌”。

    二战结束初期日本忙于复兴经济,直至上世纪50年代中期政治、经济、国民生活等各方面才基本稳定,才有余力深刻反思、探讨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国际主流社会也发生了转变,普遍建立起福利国家体制,提高全民生活水平。在此影响下,日本学界也逐渐意识到发展经济应该回归本义,大胆提出发展经济“收入翻番论”,将发展经济的目的首次定位为“建立福利国家”。

    在一系列理论探讨影响下,正在参与竞选日本首相的池田勇人广泛吸收各方意见,特别是中山教授的观点,并于1959年3月9日在《日本经济新闻》发表“我的月薪翻番论”。概括起来提出三个核心观点:一是日本经济已经超过历史最好状态;二是面对日本经济巨大的生产能力,需求相对不足,陷入供给过剩困境;三是应唤起有效需求,与供给能力实现平衡。

    池田在文章中认真分析了日本企业一直习惯于低生活水平因而也以低工资方式开展经营的状况,指出:企业普遍实行低成本制造和扩大出口,带来的经济增长呈现粗放状态。这种状况随着人口就业程度接近饱和,企业经营将无法持续。同时池田在文中再次强调了中山教授的主要理论。此外,文章还从实证角度分析,按照1951年—1956年间,日本实现了77.3%的经济增长势头,当时劳动收入增加了一倍有余。因此,今后5年—10年间把收入翻一番甚至翻两番不是不可能。

    时任大藏省财务调查官、国民金融公库理事下村治与池田勇人加深彼此了解。1959年上半年,下村治发表了《日本经济的基调及其增长力》这一文章,提出著名的“下村理论”。“下村理论”的主要观点如下:首先,认为决定经济增长的因素有两个基本方面:一个是供给能力,另一个是有效需求。决定供给能力是投资,决定有效需求主要靠消费,并且认为消费增加可以将投资增长变为现实的经济增长,具备更加广泛、深入的产业和经济波及效果。

    其次,认为日本经济的生产能力和有效需求相对关系在最近一两年里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下村提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日本经济如今处于历史性的蓬勃发展时期,可望实现长期11%的增长。”

    1960年7月,池田勇人任日本首相,在其主持下,新内阁决定以最初三年按9%的增长目标为准制定和实施计划。

确立发展目标 配套措施跟进

    ● 通过大规模投入研发,应用科技,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步实现企业发展和国民的收入增加

    ● 促进生产、需求两方面都实现产业结构高度化

    ● 实现产业高度化还考虑了淘汰落后产能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总论;第二部分政府公共部门的计划;第三部分民间部门的预测与诱导政策;第四部分未来国民生活状况。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指出经济发展目的是迅速地把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一倍,从而谋求通过增加就业,实现完全就业,大幅度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

    计划指出,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必须缩小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地区相互之间以及收入阶层之间存在的生活上和收入上的差距,以期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得到均衡发展。

    战后初期,日本经济存在双重结构、低成本粗放式增长,即农业与非农业比落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比落后,其他地区比东京、大阪落后,各阶层收入也存在较大差距。推动落后行业、落后地区及落后企业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经济、产业均衡、协调状态,使得各阶层收入差距缩小在可接受范围内,则收入倍增、扩大有效需求与经济增长之间可建立起良性循环关系,实现收入倍增的同时也会实现经济倍增。

    由此可见,日本政府针对其经济现状,制定的收入倍增计划考虑周全,在发展中有意识、有重点地改造落后,缩小差距。通过大规模投入研发,应用科技,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步实现企业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加。

    该倍增计划以法律法规形式颁布,对政府而言是考核业绩的准则,对企业而言则不是指令性计划而是指导性计划,所以政府必须向企业提供良好、有效的公共服务,通过诱导、促进、推动企业发展,才能实现计划目标。

    与此同时,还有五大配套措施出台。一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二是实现中小企业现代化;三是促进后进地区发展;四是推进配套产业发展和重新研究公共投资按地区分配;五是积极发展外贸和推进国际合作。

    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第二部分公共部门计划中,明确提出重点实现五大任务:一是充实社会资本;二是诱导产业结构向高度化发展;三是促进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四是提高人的能力和振兴科学技术;五是缓和双重结构和确保社会安定。而其中诱导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做法尤其具有借鉴意义。

    其具体做法是要求从生产、需求两方面都实现产业结构高度化。就当时日本工业而言,高度化的方向是以重化工业为中心改善产业结构,提高重化工业的附加价值构成比,并通过具体诱导政策加以实施。具体做法:一是支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推动企业建立大批量生产体制,推动专业化分工,建立商品规格标准,实行产业联合生产,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通过优惠税收、加速折旧法等制度确保企业更新设备的资金和积累自我资本。三是开展经济外交,确保低廉海外原料和燃料稳定供应。四是合理布局产业和建立新工业园区。五是振兴科技和培育新产业。六是帮助中小企业现代化,协调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以及中小企业相互间的分工体制。

    日本在倍增计划里实现产业高度化还考虑了淘汰落后产能。倍增计划强调“建立新的产业秩序”、“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当时日本内阁经济审议会委托工业高度化小组委员会进行专题研究,其研究报告明确指出:第一,在日本经济现状中许多弱小企业存在于狭小的市场上;第二,一系列技术革新成果应用正使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发生急剧变革;第三,向贸易自由化体制过渡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这种变革。

    建立产业秩序有助于实现产业结构高度化,为此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扩大技术先进的企业规模,鼓励其兼并、重组、改造落后企业,以便参与国际性竞争;二是加强萧条对策;三是协调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在大企业主导下支持中小企业实现现代化,与大企业之间建立起合作关系、分包关系,从而化解了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关系;四是确保有秩序地购进海外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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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意指在一个相对确定、较短的时期内,通过提高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建立健全政府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机制等方式,实现居民收入翻番目标的一种经济社会发展方案。

    1960年,日本池田勇人内阁宣布启动为期1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采取了包括充实社会资本、实行最低工资制、推行社会保障、增加农业者收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削减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企业税等一系列国民收入增长措施,仅用7年就使日本国民的收入翻倍,到1973年翻了2倍。与此同时,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使得钢铁、汽车、船舶、家电四大支柱产业发展迅速,国际竞争力大大增强,另一方面,受益于国民收入的提高和居民闲暇时间的增多,消费品以及服务行业迅速增长,出现“消费革命”和“大众消费社会”。     

  “倍增计划”实施中带来的一些启示

    日本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后,实现国民生产总值超过目标大约65%,实际成绩为40.6万亿日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实际国民收入都实现了翻番,前者用了大约六年,后者用了大约七年。应该说日本政府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取得了巨大成功。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政策思维,具体操作方式等成熟经验,至少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条:

    一是把握政府干预与市场经济自由度之间的平衡点。从日本政府制定的倍增计划分析,日本政府对其经济干预程度深入细致,超出一般预想,不仅在公共计划部分列入详细实施方案,并且还是指令性任务,必须完成。而对民间部分以预测、展望形式制定计划目标,以政府公共行动推动、诱导、促进企业发展。日本行会、商会在其中扮演极其重要角色,即政府依法行政,政府行动仅仅接触行会、商会,原则上不触及具体企业,政府通过行会、商会指导、推动、促进企业发展,完成计划。

    二是能否提高国民收入水平关键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国际社会比较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国际竞争力更加注重劳动生产率、资本利润率等效率指标。日本政府制定倍增计划没有盲目偏听偏信任何具体政府部门意见,而是广泛比较吸收学者意见,从经济学基本原理出发,科学制定倍增计划,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一倍以上的情况下实现收入倍增。这等于迫使企业逐步放弃粗放式经营,转变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力度自主研发,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关键之一在于彻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日本普遍接受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一种资本利益,而且还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核心利益,需要举国上下一致维护保护知识产权权益,司法和执法部门也以严格、彻底的司法、执法行动,查处一切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此举让日本企业得以放开手脚,有组织地投资引进技术进行再研发,自主研发创新,从而保证了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对技术的需求,在实现员工收入持续提高的同时,企业国际竞争力也更上一层楼。

    四是增加收入与扩大有效需求的关系。按照经济学常识,增加大众收入带动有效需求增加的效果最显著。日本政府设计倍增计划涉及如何扩大收入时的考虑因素:一是在增加收入过程中缩小收入差距;二是更多增加中低收入阶层收入;三是培育工薪阶层、中产阶级,不仅对扩大有效需求的效果显著,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在城市、企业方面缩小收入差距是通过产业结构高度化,淘汰落后产能;大企业重组、兼并;改造、提携中小企业等方式加以实现。而缩小农民与城市收入差距则要困难得多。农林水产行业的特点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慢于第二、第三产业。提高第一产业收入只有通过再分配机制,这其中有两条途径:一是定期不断提高农林水产品收购价格;二是财政投入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农林水产技术研究,有组织地收购农产品,补贴农民购买农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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