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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互交黑名单追缉潜逃疑犯 中方可能侧重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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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2:0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1月22日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近有媒体报道在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八次会议上,中美双方互向对方提交了最新潜逃的犯罪嫌疑人的名单和相关的资料,把这张黑名单的上百人缉拿归案,是两国未来司法合作的主攻目标。记者专访了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

  1998年5月,中美双方在华盛顿签署《关于建立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这种合作机制正式成立。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曾在司法部工作了14年。2007年8月,他曾作为中国专家组的特邀顾问,赴美国参加了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专家组工作会议。到底哪些人上了黑名单?黄风表示这是高级机密,只能原则性作答。

  黄风:名单上,从中方来讲,可能侧重的是那些外逃的经济犯罪,就是你所说的贪官。

  记者:那么美国方面呢?

  黄风:美国方面所涉及的犯罪,也会比较广泛。但是我觉得从这几年两国的合作情况来讲,美方实际上他们比较关注的也是经济犯罪,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洗钱犯罪是美国最关注的一种犯罪,据我所知,两国在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方面通过这种机制处理了一些重大的恐怖主义犯罪的案件,也取得了很多共识。

  在2004年4月16日,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逃亡美国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被遣返回国后,中美执法合作在禁毒、打击偷渡、打击计算机犯罪、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反腐败和司法协助等领域全面铺开。

  黄风:归纳起来,它可能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人员遣返,逃犯遣返。就是逃到对方境内的这些人员设法把他们遣返回国,接受审判。第二个,是针对财物的。就是被非法转移到对方境内的这些财物,通过这种合作把它追缴回来。第三个,针对证据。为对方的刑事诉讼活动,审判活动相互提供证据方面的协助,帮助调查取证,帮助提供物证、书证。第四个,实际上就是预防犯罪。是通过双方执法机关的一些信息交换、培训还有一些交流活动,交流在预防犯罪方面的一些经验和相关的预防犯罪的信息来实现对犯罪的预防。

  2003年5月,中美联手追捕大毒枭“亭江125王坚章”成功,2004年7月1日全球最大规模的跨国制贩盗版软件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古瑟瑞及其主要团伙成员在上海被抓获。2008年又合作破获了一起通过办理"留学"组织偷渡的案件。但是对黑名单上的人没有实现有效追捕。

  黄风分析:中美之间引渡合作现在遇到了很重大的法律障碍,就是中美还没有缔结双边引渡条约。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建立一种比较稳定的合作机制,建立引渡合作的关系。这样就双方都负有向对方引渡逃犯的义务,在遣返外逃罪犯这方面就会有比较强有力的合作了。

  黄风说,中国目前已经与世界近50个国家在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缔结了双边条约(协定),与35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与其他国家的司法合作,也会对 中美合作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黄风:我觉得现在这个困难并不是来自法律方面。如果缔结这个条约的话,主要可能还是需要通过政治上的相互信任、相互了解促成这个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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