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39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子扶摔倒老人被指肇事垫付2500元住院押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9-26 18:0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女子扶摔倒老人被指肇事垫付2500元住院押金

2011年09月26日04:0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瑞锋)“做好事被诬陷,没想到这事落自己头上了。”昨日,侯女士称,其在菜市场买菜时,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反被老人及其家人诬陷,被迫垫付了2500元住院押金。

  摔倒老人李学文则表示,他是被侯女士拉的菜篮子车绊倒,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搀扶者拒付住院费并报警

  侯女士介绍,昨日7点多,她和妹妹在花家地菜市场买菜时,一回头发现一名70多岁的老人倒在地上。当时来不及多想,她赶紧就把老大爷扶了起来。“他还对我说谢谢我,说我的良心真好。”

  侯女士说,老人被扶起后,她还帮老人揉腿,问伤得严不严重,并打算打车把老人送到医院诊断。“他不让我走,说自己是公费医疗,儿子一会开车来接他去医院。”

  8点多,侯女士的妹妹和老人的家人一起来到中日友好医院(微博)。

  “挂号费和检查费的钱不多,我们就付了。后来一检查是骨裂,需要住院,老人家属让我们交5000元住院押金。”侯女士的妹夫尚先生说,把人送到医院,我们已经仁至义尽,“老人摔倒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是学雷锋做好事,当然不能交钱。”尚先生随即报警,离开医院。

  昨日下午3点多,摔倒老人李学文的儿子李先生把老人背到尚先生的家门口,要求对方支付老人的医疗费。

  “当时他儿子说,不是你的责任你为何送医院,我说我是学雷锋,他说学雷锋做好事你要把好事做到底。”尚先生再次报警。“我们正在筹备婚礼,觉得这事闹出去不好,在警察的调解下,就给了他们2500元住院押金。”

  侯女士说,“以前看电视看到过老人不能扶,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种事情。”

  现场无目击者及录像

  昨日晚上8点多,78岁的李学文老人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回忆,事发时,他跟侯女士面对面走过,侯女士拉着一个菜篮子。“市场的过道比较窄,她拉着菜篮子车把我绊倒的。”老人李先生说,侯女士应当担责。

  侯女士称,她买菜的时候,“篮子车放在脚旁边,我在挑菜,不可能是我把他绊倒的。”老人倒地原因,她也不清楚。

  由于没有目击证人和监控录像,侯女士表示,她还要寻找目击证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证明自己的清白。

  ■ 说法

  责任难以界定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分析认为,双方是在菜市场发生的纠纷,由于缺乏直接的目击证人和监控录像,双方责任划分很难界定,“如果双方面对面走过,老人被菜篮子绊倒,对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菜篮子放在地上,老人自己撞上摔倒,则要考量当时菜篮子的位置是否影响了大部分人通行等因素,才可划分双方的责任。”

2#
 楼主| 发表于 2011-9-26 18:16:05 | 只看该作者

老人摔倒称不会诬赖人被路人扶起 见家人后改口

老人摔倒称不会诬赖人被路人扶起 见家人后改口

2011年09月18日09:00  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

  见到90多岁的老人在公交站牌旁摔倒,骑着电动车路过的省城刘女士便赶紧下车扶起了老人。为了不让自己成为翻版“彭宇”,刘女士在扶起老人的时候,请周围的几位路人为自己作证。“姑娘,我不会赖你的,你是好人,”被扶起后,老人对刘女士很是感恩。然而,当老人被送到医院后,却改了口,称是刘女士撞了他。幸亏老人的家人明事理,幸亏有目击者愿意为刘女士作证…… 记者 陈伟斌]

  九旬老人路边摔倒

  上前搀扶反被诬

  据刘女士说,事情发生在11-9月16日下午2点左右,当时她正好骑车路过省城北坦陈家楼72路车站牌。

  “路过的时候看到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摔倒了,我就想赶紧下车去扶老人起来。”刘女士告诉记者,见多了各地的“彭宇”案,她当时也是担心老人会赖上自己,于是她就找在站牌等车的路人作证,并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了几位目击者。“万一出事的话,你们可要为我证明,我只是做好事。”多位目击者均表示,“没事,我们都看着呢,出现万一,会给你作证。”一旁的老人也说,“姑娘,我不会赖你的,你是好人,谢谢你啦。”

  刘女士回忆到,见路人都愿意为其作证,老人也这么说,她便立刻扶起了老人,并让其坐在路边。可由于自己的手机当时没电了,刘女士只好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口述给几个证人,但当时她没有记下证人的电话。“我想着反正自己心里也无愧,当时恰好手机也没电了,就没记下证人的联系方式。”

  “没过一会儿,有个女士过来,可能是老人的邻居,看老人摔伤了,就赶紧把老人的外孙找来了。”刘女士说,老人见到外孙后,表示自己的骨头伤了,希望上医院检查。

  想着既然老人已经有家人照顾了,她就打算回家了,“没想到,老人突然改口说是我撞了他。”

  一听这,刘女士立即拨打了110,并和老人外孙一起,将老人送到医院。

  为清白寻目击者

  已有证人愿出面

  经过医生检查,老人确实骨折了。

  “一开始还谢我呢,可就在上医院前,老人突然改口说是我撞倒了他……”刘女士很疑惑,刚刚还说让自己放心不会赖上自己,突然怎么就改口了呢?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这种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于是她赶紧和老人的家人解释。

  “不过幸好,他外孙没有为难我,当时我就想,实在不行就找目击证人作证。”随后,刘女士见老人已有人照料,便离开了医院。她告诉记者,当时既没敢留下自己的手机号,也没敢记老人家属的手机号。

  “就是怕啊,怕到时候自己被赖上。”虽然老人家属没为难她,但老人在上医院前说的那句话,还是让刘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

  “我心想不能这样,一定得找到目击者给我作证。”刘女士思来想去,觉得最直接的办法是去事发地点去等目击证人,要不就找媒体帮忙寻找目击证人。于是她便在陈家楼站牌等待,“后来好容易等到了一个目击者,她表示愿意为我作证,确实是我扶起的老人。”

  而为了证明清白,当时刘女士也找来了电视台记者,希望有更多的目击者能为她作证,“节目播出后,就有一位崔女士给我打电话了,说她也是目击者之一。如果我遇到麻烦,她说肯定会出来给我作证,就算上法庭,也给我作证。要不然,我跳黄河都洗不清了。”

  目击证人证实

  “她确实是做好事”

  为求证此事,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那位愿意作证的崔女士。“确实是那位女士做好事,扶起了老人。”崔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正在路边等公交,转头看见了一位老人拄着拐棍过来。“可能是拐棍没拄好,崴了一下,老人就摔了。”崔女士说,此时正好刘女士骑着一辆电动车路过,于是就下车扶起了老人,并且还告诉路人自己的电话,给自己作证,“她确实是做好事,我可以作证。”

  刘女士说,目前她已有些许放心了,至少有证人证明她是清白的。当记者问及,是不是因为老人年纪大了,且送到医院后可能有些恍惚,才会说出这样的话,刘女士认为,“其实老人当时真的是清醒的,毕竟我刚想去扶他时,他还说的好好的。”

  由于刘女士没有记下老人的联系方式,记者没能采访到老人。但在电视台的节目里记者也看到,老人的家人也表示,老人虽然90多岁了,但神智清楚,而且也时常爬山锻炼。而昨天,记者也前往了当时救治老人的医院,在急诊科和骨科寻找老人,并没能找到那位老人。目前,老人是否说过是刘女士撞的他也无法求证。

  化解“讹人”与“逃责”对抗

  维护好扶危济困善念

  遭遇了这次的事情后,刘女士以后是否还会再继续帮助他人?对此,刘女士并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表示这次真的很害怕自己被赖上,毕竟之前也听说过很多类似的事情,“只要这次证明我是清白的就好。”而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刘女士也表示,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我是绝不会再做了。”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一些市民对此事的看法。市民杨女士表示,如果类似的事情再多发生几起,那么社会的信任度将大打折扣,“以后再有老人摔了,谁还敢去扶?”而市民周先生则认为,不管如何,既然已经找到证人了,那么刘女士也可安心了,但至于见摔倒老人还扶不扶,得看情形。

  此事在网上曝光后,网友“无聊星期一”表示,自己虽然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但听说的实在是太多了,很多确实是别人做了好事,被帮者却反而被赖上了,且其中不少还都是老人,“以后老人摔倒起不来了,反正我是不敢去扶的。要么就是先扶起来,然后赶紧就跑。”网友“行走天下”感慨,被救者对救人者发生误会并不可怕,怕的是“讹人”与“逃责”之间的恶意对抗。化解这种对抗,需要以司法为代表的公权力秉持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需要人们在纷纷扰扰之中保持冷静与理性,进而共同悉心维护好扶危济困的每一丝善念。

  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

  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1.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 。2.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天津许云鹤(微博)案

  与南京“彭宇案”类似,社会上多数人都指责天津许云鹤案中的王老太是“倒打一耙”。车主许云鹤称,自己在2009年10月21日行驶在红旗路左车道,一名老太太横跨马路中间的护栏,不想被护栏绊了一下摔倒在地。他急忙停车搀扶,发现老太太已经不能扶起来了,便拨打120和110,并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太包扎。

  没想到老太太却打电话告诉亲属,自己在马路上被车撞了。而伤者王秀芝则说,当天她爬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王老太的女儿王莉萍称许云鹤在说谎,她说,照片显示许云鹤并不是正常停车,车头碰着护栏了。她还称自己当天赶到事发现场时,看见许云鹤在擦拭车头的灰尘,并被警方阻止。 事故发生后,王老太花费了大量医药费和人力成本,而车主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拒绝支付费用,因此将其告上法庭。当时许云鹤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许云鹤不服再上诉,二审未出结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 2001-2013 源码论坛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2

GMT+8, 2024-12-11 17:24 , Processed in 0.094335 second(s), 18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