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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5 10: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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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官方:未救助弃婴因无强制执法权2
■ 追问
兰考回应“袁厉害靠弃婴赚钱”
县民政局和宣传部称,听过类似说法,但未掌握相关材料
据媒体公开报道,47岁的袁厉害,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前摆摊为生,从1986年起,收养的弃婴已超过100个。就在2011年9月8日有媒体报道了《真实袁厉害》之后的次日,兰考县民政局回应称:媒体报道袁厉害收养孤儿事件后,兰考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兰考县民政局一李姓局长表示将采取措施来保障并提高袁厉害所抚养孤儿的生活质量。
是否借收养孩子骗低保?
袁厉害享低保合规
袁厉害收养弃婴一事,有人质疑称袁厉害不具备收养孩子的条件,她把健康的孩子卖给愿意领养的人,也有人质疑她利用收养的孩子骗取低保。
对于袁厉害“以收养孩子为名拢钱”的说法,兰考县民政局和宣传部回应称,确实听过类似的说法,但他们没有掌握相关材料。袁厉害享受低保是符合低保有关政策规定的。
民政部门为何未救助?
民政局无强制执法权
据此前媒体报道,袁厉害家庭条件很普通,孩子们挤在一起睡觉,穿好心人送来的衣物,袁家一年四季弥漫着臭味,因为卫生条件差,且无钱医治,部分孩子就此死去。袁厉害为何能收养如此多的孩子,当地民政部门为何没有进行救助?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和主管救助的民政局副局长李美姣。
局长杨佩民解释说,袁厉害收养第一个弃婴是1986年,当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1991年底,《收养法》出台,民政局才逐渐规范收养活动。副局长李美姣说,《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袁厉害可以收养多名弃婴,但她一直没有办收养手续。
几年前,兰考县民政局得知袁厉害的事情后,发现袁厉害的“收养能力”有限,曾到袁家做工作,几年来曾将数名儿童送到了开封市福利院,但年纪大的部分儿童因为与袁感情较深,都不愿走,由于民政局没有强制执法权,所以无法强制将孩子送走,只能通过做工作的手段来说服和劝导。
2011年9月9日,县民政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在开封市福利院的配合下,联合治理县里弃婴收养不规范的情况。通过说服,将5个孩子送往了开封市福利院,但剩下的十几个孩子袁厉害坚决不同意带走。民政局决定缓和矛盾,慢慢做工作,因此,将这些孩子留在袁家。但没料到会发生意外。为了解决县里没有专门的儿童收养点的问题,当天还在兰考县救助点成立了兰考县儿童救助点,儿童救助点成立后,将多名弃婴和流浪儿童送到福利院。
被收养孩子将如何安置?
部分送福利院部分上学
2011年治理工作开展后,袁厉害自己还将几名弃婴送往救助点,但她偷偷留下了一个婴儿,就是死亡名单中7个月大的那个。关于此情况,民政局并不知情。火灾发生前,袁厉害共收养收留了18人,其中17名儿童和1名成年人。
杨佩民介绍说,火灾发生后,民政局第一时间安置了剩余的几个孩子,两个年幼的孩子已送往开封市福利院,剩余8个孩子,都在县救助点,其中5个在上小学,两个在读聋哑培训学校,正等待在开封市寻找合适的小学。另有一名智力障碍的儿童(聪聪)也在讨论如何进行妥善安置。
■ 说法
收养儿童应向民政部门登记
昨日,北京一区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该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的儿童福利机构是收容抚养孤残或弃婴儿童的专门部门。如果社会公众发现或者临时收养了这类儿童,应该及时送往儿童福利机构。
据介绍,《收养法》规定,14岁以下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社会公众收养。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但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还应在登记前公告。新京报记者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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