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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贫富悬殊收入差距12.66:1 [打印本页]

作者: maria0203    时间: 2009-6-19 07:37
标题: 中国贫富悬殊收入差距12.66:1
2009/06/19

赖明常委代表九三学社中央作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发言。张海霞摄

  人民网北京6月17日电(记者常红)“随着近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和内需不足,收入分配不合理,居民消费不断下降。最终消费占GDP比重从80年代的62%下降到2008年的48.6%,贫富差距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现在的12.66:1。”

  在政协第十一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期间,赖明常委指出,近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致使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

  “收入分配差距主要表现在贫富悬殊、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不断扩大。

”赖明做大会发言时指出,现在贫富悬殊的距离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12.66:1。城乡居民收入从1998年的2.52:1扩大到2008年的3.31:1。中西部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电力、石油、金融等行业收入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高达10倍。

  赖明常委分析了导致差距扩大的原因,国有垄断企业地位的增强,压缩了中小企业生存空间;政府实际收入较高,企业负担重;税收逆向调节,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比重由10年前的49%增加到60%。;一些宏观政策也有待调整,东西部价格“剪刀差”使中西部获得公共设施投资少。

  为此,赖明常委提出,要调整初次分配,制定反垄断法配套法规,清除企业进入市场壁垒。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可行的劳资利益谈判机制。

  要强化政府在二次分配中的作用。要大力压缩行政开支,尤其缩减是占财政的30%以上“三公”支出。要加大税收调节力度,调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少企业负担。此外,还应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赖明常委认为,还应推进社会三次分配,积极发展100多万家慈善机构的发展。加快统筹城乡改革,实现在城市就业农民工的稳定转移,加快宏观产业调整,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延伸阅读:收入差距在多方面扩大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所存在的诸多不公平现象,直接导致了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这种差距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社会群体之间都有明显的表现。

  居民收入差距已超过合理限度

  2006年,城镇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25410.8元)是20%最低收入组(4567.1元)的5.6倍;农村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8474.8元)是20%最低收入组(1182.5元)的7.2倍。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超过了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的水平。由于部分群体隐性福利的存在,有专家认为我国实际收入差距还要更高。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2006》提供的127个国家近年来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的指标表明,基尼系数低于中国的国家有94个,高于中国的国家只有29个,其中27个是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亚洲只有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两个国家高于中国。这种状况说明,中国的基尼系数高于所有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高于中国的历史高点。

  行业差距越来越突出

  按行业大类计算,2005年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之比为4.88:1。另据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2007年4月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朝阳区工资水平最高的行业,如金融业,职工年均工资213391元;工资水平最低的行业,如服务业和其他行业,职工年均工资仅为20194元,工资水平最高与最低的行业之间差距为10.6倍,而2004年同期这一比例是8.4倍,行业间差距同比进一步扩大。垄断行业占有的是国家资源,享有的是国家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他们所获得的垄断利润和特许经营所得本该通过税收上缴给国家,但由于目前的市场和分配双重机制的不健全而造成行业差距扩大。据有关部门测算,在我国行业收入差距中,有20%是由垄断行业带来的。

  地区差距依然很大

  由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快于中西部地区,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一直呈扩大趋势。但近些年来,由于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实施,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是依然很大。2006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国最高(上海20667.9元)和最低(新疆8871.3元)的省份(包括直辖市和自治区)之间的人均收入差距是2.33倍。同一时期农村人均纯收入最高(上海9138.7元)和最低(贵州1984.6元)的省份之间差距已扩大到4.6倍。

  城乡差距继续扩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6年(11759.5元)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的3.28倍。从国际比较看,这一数字已经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城乡水平。据统计,我国城乡居民高低各20%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在21.5倍,而城乡居民高低各10%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已达55倍。

  另据有关部门调查数据显示,目前,金融资产出现了越来越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城市户均储蓄存款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人民币和外币储蓄存款总额,分别占城市居民储蓄存款总额的64.4%和88.1%。而户均金融资产最少的20%家庭,拥有城市人民币和外币储蓄存款总额,分别仅占城市居民储蓄存款总额的1.3%和0.3%。

  可见,贫富差距过大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导致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没能更正确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尤其是不注重初次分配的公平问题,以及再分配公平不到位问题应该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我国基尼系数连续上升值得警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综合各类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越过警戒线已是不争的事实。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17,但从2000年开始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6年已升至0.496。(见2009年5月18日《瞭望》新闻周刊)这一情况表明,我国的贫富差距正在不断恶化,这不能不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

  基尼系数是国际上常用的一种收入差距的测量指标,其数值在0~1之间。数值越高,收入分配的不均等程度越高。按照国际通常标准,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最佳的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危险状态。我国基尼系数2006年已经达到0.496,这两年达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但超过0.5大概不算高估。统计显示,我国总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占收入的份额仅为4.7%,而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总收入的份额高达50%。这突出表现在:收入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仅以2006年为例,城镇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25410.8元)是20%最低收入组(4567.1元)的5.6倍;农村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8474.8元)是20%最低收入组(1182.5元)的7.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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