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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访民拿政府40万仍上访 被判敲诈勒索获刑11年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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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文龙
时间:
2016-2-26 11:20
标题:
女访民拿政府40万仍上访 被判敲诈勒索获刑11年 山西
女访民拿政府40万仍上访 被判敲诈勒索获刑11年
2016-02-26 08:37:00凤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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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后,侯林仙的家人仍然记得她从农民到“上访户”的分界点。
那是2007年的夏天,侯林仙加入本村富户冯福虎带头的上访队伍,反映时任山西太原万柏林区后北屯村的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李某任职17年来,财务、村务不公开,在村中激起民怨。在侯林仙与冯福虎结伴上访的次年,李某下台,带领村民上访的冯福虎当选为村主任。冯福虎的上访至此结束,而侯林仙个人的上访生涯却由此开始。
彼时的侯林仙并非个人蒙冤受屈,她的一位亲友如是回忆:侯林仙经常就村里以及当地政府存在的问题上访,并同时提出一些条件,得到满足后她就暂停上访,过段时间再寻找下一个议题继续上访。
2012年3月,侯林仙从自己最初的“战友”——后北屯村村委会主任冯福虎手中获得40万元现金和一套80多平方米的村证房,她签订协议承诺永不再上访。
然而,得到房子和现金后不久,侯林仙仍继续上访,并向当地政府提出要求,给她的儿媳解决一个教师编制等才不上访。2013年5月,49岁的侯林仙赴京上访返回太原不久,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名刑拘,此后被提起公诉,2014年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根据官方材料,该起敲诈勒索案的报案人是冯福虎,他同时也是“受害人”,应该要求追回“被敲诈”的房产和现金;但蹊跷的是,冯福虎在侯林仙被拘后,还主动将房产钥匙交给侯的丈夫——当初签订协议时该房产未完工,仅办理了村集体过户手续。至今,侯家人还住在这套“敲诈”来的房子中。而冯福虎曾在多份录音材料中证实,当初签订房产和现金的协议全系自愿。
由于不服一审判决,侯林仙提起上诉,该案经太原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存在诸多疑问,遂发回重审。2015年12月28日,万柏林区法院重审开庭。截至《凤凰周刊》发稿,该案一审重审尚未判决。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个案件深刻展现了中国大陆信访制度背后的地方政府维稳需求,近年来类似案件时有发生,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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