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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 23名中国实习生加入日本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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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恒宝
时间:
2009-5-31 13:40
标题:
要求改善劳动条件 23名中国实习生加入日本工会
2009年05月31日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近日,在日本山口县岩国市和周防大岛町四家缝制工厂劳动的23名中国技能实习生一起加入了山口一般劳动工会,并且在工会的指导下向公司方面改善劳动条件、依法提高工资的要求。
据了解,公司方面已经表示,“我们知道自己的做法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支付正规的工资,我们的公司就无法经营下去。”这番话语,再次表明日本一些中小企业正在利用政府的外国人研修生制度来维持自己的发展,违背了日本官方创建外国人研修生制度的初衷。
记者了解到,这23名中国技能实习生都来自中国的辽宁省,年龄分别在22岁到39岁之间,其中有女性22人,男性1人。她们分别于2007年4月和2008年4月来到日本,都已经结束了为期一年的研修生活,目前均以技能实习生的身份从事劳动。按照日本《劳动基准法》等的规定,技能实习生是作为劳动者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这23名中国人至今都是拿着相当于研修生津贴一样的低工资,其生存状态与日本《最低工资法》是不相符的。
据山口一般劳动工会介绍,这些中国技能实习生每加班100个小时,只能拿到8万日元左右的加班费。如果按照山口县最低工资每小时668日元来计算的话,公司方面向每人大约少支付了20万日元。
不久前,山口一般劳动工会在柳井市举办了中国实习生诉说违法劳动实态的报告集会。中国实习生在会上指出,在研修期间,每个人每月只能得到津贴5万日元左右。因此,“大家只能去超市购买降价的食品”,或者“让人从中国带方便面来吃”,处于一种贫苦的生活状态。她们当中也有人表示,我们存起一点钱或者给家里寄点钱,“就是希望留在中国的家属能够快乐地生活。”她们本以为度过研修生的岁月以后成为技能实习生就可以多拿一点工资,但事实让她们的梦想破灭了。
对于中国实习生的指控,目前有两家公司的经营者承认“这是事实”。他们表示,工厂的劳动时间是上午8点到下午5点,节假日和星期日休息。第一年作为研修生的时候,每人每月的津贴是5万2000日元,加班费是每小时300日元左右。第二年成为技能实习生后,每个人每月大约增加了3000日元,工作内容与研修时期基本相同。
今年4月23日,山口县岩国劳动基准监督署介入调查,指出这4家工厂的行为违反了日本《最低工资法》等,同时查出他们对今年春季已经回国的3名中国实习生和现在的6名实习生总共9人,每人欠付工资90万日元到200万日元,应该补发总计为1200万日元以上的工资。公司方面表示,“全额支付是很困难的,尽量争取多支付一些。”
事实上。由于有了这些中国实习生作为劳动力,至少有一家公司的事业发展起来,4年前还开办了公司的第二家工厂。每年春季,这第二家工厂都要接收6名中国研修生。同时,他们明明知道按照日本政府的有关规定,作为研修生是不允许加班的,但仍然让这些中国研修生与日本员工以及中国实习生一起加班。他们还声称,“是这些中国研修生想增加收入,自愿加班的。”
这些问题表面化缘于今年春季接收中国研修生的计划被终止。一切签证到期的中国实习生回国了,新的研修生又不能来了,劳动人手一下子紧张起来。掌握了日本法律的中国实习生也不愿意再继续被公司经营者“黑吃”下去,于是又一个“黑洞”被揭开。(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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