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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主辩律师陈枢:另四位被告没有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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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汉现
时间:
2013-9-5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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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主辩律师陈枢:另四位被告没有当庭认罪
李某某主辩律师陈枢:另四位被告没有当庭认罪
2013-09-05 06:42 来源:腾讯娱乐
李某某主辩律师陈枢:另四位被告没有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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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陈枢(视频截图)
腾讯娱乐讯 近日,腾讯独家采访了李天一的主辩律师陈枢。采访中,陈枢称李某某案件中另外四名被告并没有当庭认罪,四名被告当庭认罪不是事实。
以下为律师陈枢受访部分实录:
主持人:这次还有一个比较受关注的点,就是说一共是五名嫌疑人,其中四位已经认罪并道歉了。那么您这边对此有什么评论?
陈枢:这个事情反映出来的不实,因为我就在庭审现场,在供述人宣读起诉书的时候,有三个被告人表示对起诉书没有意见,两个人有意见,也就是说不承认这个事实和罪名。在质证阶段,只有一个被告承认事实,另外四名被告没有承认实施强奸,而是认为自己是一个卖淫嫖娼行为,这个都是法庭记录在案的。但是后面的法庭辩论阶段,有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发表了构成强奸罪的辩护意见,而我们发表的是被告不构成强奸的辩护意见,无罪的辩护。但是律师发表完辩护意见以后,法庭没有询问被告对律师的辩护意见是否同意,尤其是对律师的有罪暨构成强奸罪的辩护意见是否同意。这个就出现一个差异:被告律师的辩护意见是不是代表了被告的意见?我认为不能代表被告的意见,因为辩护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他可以就案件的性质和事实独立的发表他的辩护意见,而被告本人很可能和他(律师)的辩护意见有可能是不一致的。因此,律师发表了有罪的辩护意见。而在事实调查阶段,被告坚持无罪的看法和意见,那么以哪一个为准法庭应该询问被告:你是否同意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你是否同意你构成强奸罪?但是这个没有问,所以说现在四名被告承认自己构成强奸罪这个不是事实,而是其四名律师认定的。
新闻链接:
13-8月29日消息,28日、29日两天,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为期两天的审理。庭审结束后几名被告的律师相继离开,李在珂律师表示自己在法庭上被家长不理智人身攻击,家长意指梦鸽。除李天一以外的4个被告都认罪了,有把握为他们争取到最大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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