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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回龙观医院就“被精神病”事件予以澄清 [打印本页]

作者: 顾汉现    时间: 2012-7-4 12:32
标题: 北京回龙观医院就“被精神病”事件予以澄清
北京回龙观医院就“被精神病”事件予以澄清

2012-07-04 07:46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7月4日消息(记者李文蕊)3号上午,北京回龙观医院举行媒体通报会,针对《羊城晚报》在6月28日《女子自由恋爱被强送精神病院  剥光接受检查》的失事报道进行澄清。
  在通报会上,回龙观医院主要澄清了五个方面的失事报道。第一:对该患者的诊疗行为绝不应该被冠以“被精神病”,原因是:首先,该患者曾经有过自杀行为和服药经历,并且在国内多家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诊断治疗过;其次,该患者入院是其父母签字同意并亲自办理的相关住院手续,依据《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三十条内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诊断医师可以提出医学保护性住院的建议,并且由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办理住院手续;最后,在就诊者入院后的第三天(如愿72小时内),我院依据国际诊断标准、严格的诊疗流程确诊:就诊者无需继续住院治疗。可门诊进行随访,遂告知家属后为其办理出院手续。整个过程无任何违反诊疗常规行为。
  第二:该新闻报道:“被自称是神经病院护工的四名男子强制带走”,事实是:我院从未排除任何护工上门接诊,患者是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到我院门诊就诊的,经门诊医生检查、诊断后由其父母办理了出院手续。
  第三:该新闻报道:“被剥光衣服当众接受查体”,事实是:当事人自行进入病房,在正常遮挡下更换病号服并接受体格检查和风险评估,完全符合正常的诊疗流程,特别是精神科病房,由于需要严防患者携带危险物品发生自伤、自杀、伤害他人等行为(当事人曾有过割腕自杀经历),此项检查更熟必要。医院已经保存了患者更换病号服过程的录像,如果有司法需要,我们会作为证据提供。
  第四:该新闻报道“三级查房问诊导致患者隐私暴露”,事实是:对于疑似精神疾病患者,经过三级问诊(对该当事人进行了二级、三级查房和专家会诊)后作出诊断,符合诊断流程,并无任何违规诊疗行为,也是对其负责人的态度。在通过谈话诊断精神疾病的过程中,患者配合医生自述过往相关经历、事件过程等,是疾病检查、诊断的重要部分,其自述内容也是做出正确诊断的重要参考依据。事先已经告知其本人并同意。
  第五:该新闻报道:“在没有任何医生接诊、没做任何相关精神检查、没有任何诊断的情况下,我被直接带到病房内”。事实是:就诊者来到医院后首先在门诊挂号,建立门诊病历,接诊医生向父母询问病史后,常规要对就诊者进行精神检查,但就诊者当时拒绝进诊室,无奈大夫到就诊者面前进行询问,但其根本不配合大夫的检查,随后大夫为其进行了必要的辅助检查,以“兴奋状态”收入院,前后大约1小时15分钟。
  根据《羊城晚报》的报道,在北京居住的东北籍女子陈丹(化名),仅仅因为婚恋分歧,就被自己的父母及其雇来的四名蛮汉强行扭送至北京回龙观医院,非自愿留院“观察”近72小时。期间,自称意识完全清晰的她,在精神病房内被要求脱得一丝不挂,强制接受各种“身体检查”。尽管事发当时已报警,但在警员赶到前她已被专车扭送至医院。至6月8日下午出院后,陈丹以非法入室罪及非法拘禁罪,向公安部门举报其父母及北京回龙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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