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英格兰器官银行的高级捐献协调人吉姆·麦凯布解释说,“这是从死亡中寻找意义的一种方式,从悲伤的境遇中获得最好的结果。我走进IC U (重症监护室),给病人家人一种选择。”大多数家庭最希望的选择是让他们的亲人活下来。但脑死亡小组告诉他们,生存不在选择之内。这时,麦凯布给予他们另一种选择:让其他人活下去。他能够让50%至60%的亲属签署同意书,成功率相当的高。
如果你想要更乐观的看法,这些事实只是证明了人类生命的顽强。虽然哈佛特别委员会宣称,它的脑死亡标准和心肺死亡标准描绘的是同一个现象,但有心跳的尸体(B H C )和普通尸体还是有根本差别的。“在我看来,尸体应该是冰冷、僵硬、灰白、不会呼吸的,”德维塔说,“脑死亡者是温暖、红润、会呼吸的。他们看上去只是病了,而非死了。”
麦凯布说,他的团队可在12小时之内将脑死亡的器官捐献者送进手术室。有时,在患者被宣布死亡后,要获得家属的同意需要1个小时,当谈判进行的时候,呼吸器会保持工作。一个小时后,抽取血样,检查艾滋病、肝炎、癌症等导致B H C失去器官捐献资格的疾病需要8个小时。时间紧迫。因为有心跳的尸体———一种伴随脑死亡定义出现的“新生物”———很可能在器官被摘除之前发生心脏病,“再次”死亡。
一旦病人被宣布脑死亡,亲属签署了器官捐献同意书,有心跳的尸体将获得最高的医疗待遇。医院的“蓝色警告”可能是指紧急呼叫医生赶来给有心跳的尸体实施心脏去纤颤术。为了预防褥疮,护士还会定期给B H C翻身。他们的肾脏也得到救治,以避免肾衰竭,还会给尸体补充液体,以避免尿崩症等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一具健康的B H C每小时排尿100至250毫升。肺部也得到监控,粘液被吸除,确保以健康状态迎接新的主人。
哈佛的死亡标准称脑死亡病人必须缺乏一切运动。范·诺曼指出,一些B H C出现脊椎自主运动(包括四肢和躯干弯曲等系列复杂动作)、抓握动作、头部转动等等。格里高利·利普塔克医生在《美国医学协会杂志》中写道,“脑死亡患者在切断呼吸器后常常出现罕见的自发运动……鸡皮疙瘩、颤抖、手臂运动、手肘弯曲、将手臂从床上抬起、将手伸向脖子、强迫呼气、胸部类似呼吸的运动……这一系列复杂的运动感觉像是脊椎的释放现象,并不意味着病人没有脑死亡。”
然而,哈佛医学院的医学伦理、麻醉学和小儿科教授罗伯特·特鲁格说,在欧洲,在器官摘取过程中对B H C实施麻醉越来越常见。虽然强烈反对脑死亡定义,特鲁格和休蒙都拒绝承认捐献者有可能在器官摘取过程中感受剧烈疼痛,虽然一些捐献者的确出现了病人在手术中麻醉不足时出现的反应。这些病人恢复知觉后反映手术中感到疼痛。休蒙说,这些反应只是“对有害刺激的身体反应。”我问,是否可以通过实验来证实捐献者究竟能否感受疼痛。他说不能。
特鲁格甚至不愿讨论器官捐献者感受疼痛的可能性。但是,当我提议实施类似实验,比如像一些麻醉医师建议的———当在器官摘取过程中,B H C出现类似疼痛反应时,实施麻醉剂,看是否能让反应停止———他告诉我,他已经这样做过了。他采用了两种不会伤害器官的麻醉剂来平息高血压、心率加速等症状。“但是,仅仅因为症状平息了,并不意味着病人就感觉到了疼痛,”他说,“疼痛是一种主观感觉。”我又问他是否有实验可以证实这个问题。他说,没有任何实验能够回答捐献者是否会感觉疼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