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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女人搞下两个官员,值得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陈浩海    时间: 2012-4-11 10:37
标题: 一个女人搞下两个官员,值得吗?
2012-04-11 中新网
   案情介绍:

  近日,连云港赣榆县作协主席贾洪钟家被工商联的秘书长王某4次故意纵火的消息,在当地街头巷议。纵火的原因竟起于一个女人。

  贾洪钟,连云港赣榆县作协主席,性好写作,曾创作《流浪歌》与情人。1997年贾洪钟在物价局上班时,邂逅在赣榆县另一单位工作的谢某,贾对谢一见钟情,后贾与首任妻子离婚,和离异的谢登记结婚。不久,贾偷看谢日记,发现妻子谢与工商联的秘书长王某有染。贾盛怒之下将谢某打伤,贾伤害罪锒铛入狱8个月。出狱后,贾丢掉物价局的工作,但还继续担任赣榆县作协主席的职务。劳改期间,贾与谢离婚,劳改完后,贾多年感情心里不舍,多次发短信与谢倾诉衷肠。在此期间,与谢交好的工商联官员王,为替情人出头4次纵火对贾进行恐吓。第四次后,王东窗事发已被刑拘。自此,一曲《流浪歌》闻名大江南北。据新华网4月10日

  一个女人搞下两个官员,短短千余言的新闻稿件,犹如一场好莱坞大片,情变、暴力、复仇、悬疑,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案情中最出彩的人物不是富有浪漫主义情怀的贾主席,而是躲在三个男人背后的王女士。在金庸先生的小说里,武功最高的不是段誉也不是乔峰,而是躲在寺院默默无闻的扫地僧。在赣榆县纵火案情里,王女士不显山不漏水,只有寥寥数言的出镜机会,但是王女士作为故事的核心人物不仅推动了案情发展,而且留给人无限的遐想。这位王女士不仅让作协主席一见钟情并抛弃结发妻子与之结合,而且新婚当年就与工商联官员有染,情变之后仍然让堂堂作协主席依依不舍、作诗倾诉衷肠,被多次骚扰之后,一位在政府机关供职的官员竟然为了她铤而走险。降得住文人也拿得下武夫,这位王女士魅力非同一般。

  俗话说红颜祸水,贾主席为了女人丢了公职、锒铛入狱,工商联的王秘书长因纵火被刑拘,丢工资蹲大狱恐怕也在所难免,最后王女士也落得独守空房,一场赤裸裸的悲剧。贾主席身上发生的这段经历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戏剧题材。奥斯卡的评委们对悲剧题材钟爱有加。如果国内的电影导演们能够如实的反应发生在贾主席身上的这段传奇经历,何愁拿不到小金人,何愁国产电影走向世界呢。

  赣榆县纵火案的剧情是精彩的,人物是出色的,但是从人心向善角度来看,这毕竟是一出悲剧。是悲剧就不该发生,你想啊一个是作协主席,一个是工商联的官员,都是功成名就的上流人士,何愁找不到好的女人?如果不是因为伤害罪,贾主席恐怕早已成了物价局领导。为了一个半老徐娘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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