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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暑期旅行贴士:轻松旅游 明白消费 [打印本页]

作者: 蓝冰晨晨    时间: 2011-6-27 15:23
标题: 暑期旅行贴士:轻松旅游 明白消费
  随着高考结束和假期的到来,大量学生出游活动攀升,人们出游活动逐步形成高峰期。为此,成都市旅游执法支队提示广大游客外出旅游时,首要是注意旅游安全。其次,做好以下措施:

  参加旅行社组织出游时,一是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及服务网点,查验“一照”和“一证”(工商营业执照和旅游经营许可证或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提倡前往各旅行社及服务网点进行产品(线路)选择和签订旅游合同,避免上当受骗,唯有旅行社才是合法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

  二是要注意旅游合同签订各细节。要明确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需要游客另行付费的项目及价格,游客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等。对于一些模糊不清的问题,需要和旅行社协商、明确,特别是有关安全事项要添加于合同之中。

  三是选择旅游产品不要以价格为唯一考量标准。应看清产品内容,严格签订旅游合同,做到明白消费、理性消费。一般来说,判断正常旅游产品价格≥交通+餐饮+住宿+门票价格等,避免因低价引发的服务质量问题。

  四是要关注旅游车辆是否正规安全。游客有权了解和监督其乘坐的旅游车辆是否合法、安全。按有关规定,连续行驶400公里以上的运输车辆需配2名驾驶员,旅游运营车辆必须具有资质条件和营运区域管理范围(一般为旅游汽车公司车辆,运营时须经交通运调中心派遣并持有旅游车营运《趟次合同》,否则,游客有权拒乘和举报。目前,成都旅游运输市场上川A和川U牌照的旅游车具有资质)。

  五是游客在行程中有权拒绝合同行程以外或旅行社、导游人员擅自添加的游览、购物、娱乐等项目和监督导游人员强迫、变相强迫游客消费。

  六是旅游行程中的所有票据,要妥善保存,发生服务质量问题或违规现象注意收集证据,以便投诉和处理。团队运行出现的质量纠纷,提倡在旅游行程结束以后,以书面形式向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执法部门投诉。急需解决的旅游纠纷,可联系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协调解决。

  自主、自驾旅游时,一是组织计划好出游(返回)线路。包括出发点、途经路线、食宿点、游览点(游览项目)等。

  二是做好准备。包括乘坐或驾驭的运载工具,以及自驾交通工具的检修、备用器材和维修工具,饮用水、备用食物、衣物、药品。如果连续行驶400公里以上路程,提倡组织2名以上驾驶人员。

  三是了解前往地区人文、地理、道路、气象、风俗文化等,了解前往地区旅游要素(吃、住、行、游、购、娱)的物价水平和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等。

  四是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文明旅游,提倡理性消费。若在旅游途中发生服务质量纠纷,应根据要素不同而联系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解决,若遇到道路安全、治安、救援等问题,即时联系当地110。

  五是提倡愉悦旅游,保持良好心态,正视和妥善处置旅游途中的纠纷。

  出现旅游纠纷要合理维权。合理维权是发生纠纷的双方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概念。在协调过程中,依法合理提出诉求和解决纠纷。

  一是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参加团队出游的游客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合同签署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90天。自主、自驾出游的游客,可直接与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旅游部门联系解决。

  二是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将依照《中国消费者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受理的投诉进行调解。

  三是可以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无论寻求何种解决途径,均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行程计划和取得的相关证据,并对出具的相关证据担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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