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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日本签证新政说明会在沪召开 获新签证后不得取消行程 [打印本页]

作者: 陈浩海    时间: 2011-6-23 11:44
标题: 日本签证新政说明会在沪召开 获新签证后不得取消行程
2011年6月23日
       据《劳动报》报道,日本新版个人旅游签证的申请者,必须通过旅行社预订机票、酒店,而且不得取消行程,否则签证将被立即取消。昨天,日本签证新政策说明会在上海召开,对于上海游客广泛关心的“门槛”问题,会上并没有给出具体数字,仅表示为“有一定经济实力者”。据介绍,这一新政仅针对个人旅游签证,团队签证者不能享受。目前沪上游客前往日本旅游大多习惯于跟团,自由行的游客仅占一成左右。

  根据此前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日本签证新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赴日旅游中介机构申办三年有效、多次往返、每次最多停留90天的观光旅游签证,但第一次入境日本时目的地须包含冲绳地区,并且停留一晚,此后赴日地点不受限制,并可进行商务、探亲等活动。昨天公布的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持新签证者也可乘坐停靠冲绳的邮轮;每年在日本停留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是全家出游,主申请人必须陪同。此外,新政还设定了颇为严苛的要求,一旦获得这一新个人旅游签证,首次赴日必须通过旅行社预订机票、酒店,而且不得取消行程,否则签证将被立即取消。

  对于申请人的“门槛”问题,青旅出境中心总经理周迎风表示,申请人要提供一定的财力证明,比如房产、汽车、股票等,旅行社将对此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书,但最终决定权仍在日本总领馆。

  记者从沪上旅行社了解到,这一新政仅针对个人旅游签证,团队游客不能享受。据悉,7月1日起游客可前往具有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代办新版个人旅游签证,大约需要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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