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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检测破案存争议:可能产生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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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汉现
时间:
2010-8-10 18:31
标题:
DNA检测破案存争议:可能产生冤案
DNA检测破案存争议:可能产生冤案
来源:南方周末
日期: 2010-08-07
"利用家族DNA检测破案目前仍有争议:在技术上存在确认罪犯不准确的问题;可能侵犯隐私和产生不公正;会扩大到更多的无辜公众,且有种族歧视的嫌疑。最后,这一检测技术有可能把“无罪推定”颠倒为“有罪推论”。"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洛杉矶市南部发生了残害10名年轻女性的案件。但是,警方利用传统的刑侦手段追查嫌疑杀手近25年,却归于失败。就在该案件破获无望,而且南洛杉矶的公众仍惶惶不安之时,警方宣布捕获了这一陈年积案的凶手。
“好人”富兰克林
美国洛杉矶警方经过弹道检测和DNA检测发现,从1985年至2007年期间,洛杉矶南部地区发生的10名女子和1名男子被杀案都指向同一名嫌疑人,今年57岁的朗尼·富兰克林(Lonnie Franklin)。在1988年之后,凶手曾停止作案一段时间,直至2002年再度犯案。凶手最后一次杀人是在2007年1月1日。由于凶手作案都是在夜间,而且在1988年后“沉睡”了14年再于2002年作案,所以获得“冷酷睡客”的绰号。
朗尼·富兰克林做过许多工作,但主要职业是汽车修理工和管道工。他的家在洛杉矶市南的81号大街。这是一个工薪阶层聚居区。富兰克林的房子位于小巷的拐角处,是一幢薄荷绿色的房子,在此房的车库前,朗尼·富兰克林开了个修车点。早在1985年,洛杉矶警方就接到报案,有一些女性主要是妓女失踪。后来在不同地方发现了她们的尸体。她们的遭遇既悲惨又一致,先是被人强暴,然后被枪杀或勒死。
与此同时,富兰克林的邻居们也发现他时常带一些妓女到家中,但是谁也没有把妓女的被杀与他联系起来。因为,富兰克林看起来还算随和,也没有其他的恶习和违法行为,而且在修车时还与邻居聊上几句。不过,富兰克林惟一的陋习是向邻居展示一些妓女的裸照并加以评论。
在富兰克林被捕后,他的邻居、47岁的艾里克·罗宾逊(Eric Robinson)说,“他(富兰克林)是公园的志愿者,是非常好的人。他的女儿刚刚大学毕业。他是一个优秀的技工,在他的车库外工作。我从1976年就住在这儿了,熟悉这个人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对此我不是一般的震惊,而是完全崩溃。”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1985年犯案之前,富兰克林还于1981年被洛杉矶警察局雇佣修理汽车。第二年,富兰克林还在政府卫生部门工作,也是修车或修理管道。他在城市公共部门一直工作到1989年,后来因拒绝DNA样本采集而辞职。这一明显的可疑行为也没有引起警方的注意。
富兰克林的加害者都是非洲裔美国人,但是每次作案都没有留下明显线索。只是富兰克林在对第12名受害者强暴和枪击后,受害者侥幸脱逃,于是警方从这名受害者获得了杀手的一些线索,凶手是一名身高约1.76米的男子。另一条重要线索是1987年1月10日一名男子打电话报警提供的,称他看到一名男子用一辆1976年的蓝白色道奇货车搬运一名女子尸体,尸体被装在一个汽油桶搬至56街1346号。后来查明,死者是23岁的芭芭拉·维尔。随后不久,警方在诺曼迪街6075号一座教堂附近找到这辆车牌号为1PZP746的作案车,但还是抓不到凶手。
其实,警方认为被冷酷睡客杀害的人可能不止11人,而是要翻番。后来案情一度有了进展。警方从受害人身上提取了凶手的DNA,研究人员于2009年 12月7日根据DNA画出了富兰克林的模拟画像。同时,警方悬赏50万美元缉拿嫌疑犯。1987年,洛杉矶警察局投入了30名警察侦破此案,2007年又成立了特别侦查组,由警长查理·贝克担任组长,但此案还是无法侦破。这些情况让一些受害者的家属一度认为,他们生前是无法看到凶手被捕了。
新的DNA检测技术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之际,一项鉴证学技术为破案带来希望。这一方法其实就是屡建奇功的DNA测试。但这一次的情况有所不同,它其实是这种测试的延伸,称为家族DNA测试,即对犯罪嫌疑人和国家DNA库(主要是定罪后的罪犯所采集的DNA)中有前科者的一级亲属的DNA进行对比检测。
过去对犯罪嫌疑人的DNA对比检测仅仅是把犯罪现场获得的DNA与嫌疑人的DNA和国家DNA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对比鉴定,但是并未扩大到对嫌疑人和国家DNA数据库中有前科者的一级亲属进行DNA检测。
但从2008年起,洛杉矶市允许在鉴证学中采用家族DNA测试。当局和警方认为,这种测试可以为破案带来更多的线索。美国国家DNA数据库收集了 130万被定罪的重罪犯DNA数据,为调查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最大的参考线索,但即便如此,在许多案件中,从犯罪现场收集的DNA与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后也一直没有匹配的结果。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罪犯是初犯,或现场提取的DNA不足,或测试技术还不过关。基于这些原因,冷酷睡客案久侦不破,这促使警方尝试用家族DNA检测来破案。
参与和实施家族DNA检测的两位研究人员对其原理进行了解释。他们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简-巴辛斯基(Jan Bashinski)DNA实验室,是高级刑事专家史蒂文·迈尔斯(Steven Myers)和实验室主管加里·西姆斯(Gary Sims)。
家族DNA检测首先是针对13条染色体上的15个DNA区域。这些区域包含了称为短串连重复的遗传“结巴”基因,这些碱基对不断地重复显现,就像口吃的人不断重复一个或数个音节一样。在这些区域,碱基对的重复因人而异,但是对于两个有亲缘关系的人,同一碱基对的重复数量在这些区域会更多。
当然,实验室分析也要考虑一个特定的基因变体在普通人群中发生的频率有多高。这意味着,与共有一种常见基因变体的两个人相比较,共有一种罕见基因变体的两个人更可能有亲缘关系。
研究人员利用特定基因变体重复频率的信息制作了一种分析软件,可以确定嫌疑人和国家DNA库中定罪犯人的一级亲属的名单,如父母、儿女和所有兄弟姐妹,因为他们的特定基因的重复频率是相似或相同的。但是,对于罪犯的其他远亲尚不能确认,因为这些亲属的DNA只有1/4或更少与嫌疑人或罪犯相同。而且,当两名嫌疑人是男性时,还要检测Y染色体上的短串连重复基因,如此才能准确地判断,两人是父子还是兄弟关系。
从儿子到父亲
2008年,迈尔斯和西姆斯用在犯罪现场收集的冷酷睡客的DNA与国家DNA库中的数据进行匹配对比时没有得出结果。但是,他们并没有罢休,于 2010年4月进行了第二次对比检测。这次检测的结果令人兴奋,他们发现了一个潜在的匹配。一名在2009年被判持枪犯罪的年轻男子与犯罪现场收集的 DNA比较匹配,这名年轻男子名叫克里斯托芬·富兰克林(Christopher Franklin)。
尽管年轻男子的DNA与犯罪现场收集的DNA比较匹配,但这只是一种证据,而其他证据则不足以支持该男子是冷酷睡客。其中,一个明显的因素是年龄。克里斯托芬太年轻,不可能参与时间跨度达25年的一系列谋杀案。但是,从冷酷睡客系列谋杀案的时间来追踪,研究人员怀疑,可能是与克里斯托芬有亲缘关系的更年长的人作的案。于是克里斯托芬的父亲朗尼·富兰克林就成为怀疑对象。
在对案情作了全面分析后,迈尔斯和西姆斯把分析结果通知了负责该案的洛杉矶警察。后者十分重视这一线索。这意味着,要鉴定老富兰克林的DNA是否与以前犯罪现场收集的DNA相匹配,警方的主要任务是提取老富兰克林的DNA。
于是,警察展开了对老富兰克林的跟踪,并为此设计了一个“引蛇出洞”的策略,让小富兰克林邀请他的父亲去比萨店吃比萨。餐后,小富兰克林取走他父亲吃剩的比萨饼,交给警察。同时警方也获得了老富兰克林喝饮料使用的杯子。这两件材料交给了DNA实验室的迈尔斯和西姆斯,后者从比萨饼中和杯子表面提取了老富兰克林的DNA样本。
经过对比发现,老富兰克林的DNA与冷酷睡客犯罪现场收集的DNA完全吻合。于是,警方判定朗尼·富兰克林就是杀手冷酷睡客。洛杉矶警方迅速采取行动,于2010年7月7日上午将其逮捕。
有争议的检测
尽管冷酷睡客案是洛杉矶警方首次采用家族DNA检测成功破获的大案,但对这一技术的应用却颇有争议。首先,在技术上可能会带来确认罪犯不准确的问题。美国斯坦福法学院的汉克·格里利(Hank Greely)也在进行家族DNA的研究。他的研究提示,在有100万人以上的DNA数据库中,至少有数百人甚至数千人的DNA有充分的相似性可证明其有血缘关系,这取决于DNA测试是否严谨以及基因型是否稀有。一个简单的常识是,如果检测的嫌犯的基因是普通类型的基因,除了一级亲属和二级亲属,有很多人的基因都可能相似,因此,这些人都可能是嫌疑犯。
其次,家族DNA检测还可能侵犯隐私和产生不公正。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的艾琳·莫菲(Erin Murphy)认为,这种检测传递了一个信息:一个人如果有亲戚被判有罪,那么他的隐私就会比那些无罪公民的隐私更得不到尊重,他们的DNA随时都会被用于对比检测。因此,这样的DNA检测可能存在伦理上的问题。
其三,家族基因检测会扩大到更多的无辜公众,有种族歧视的嫌疑。例如,非洲裔美国人受到的怀疑和打击会最多,因为他们在美国监狱中的人数比例最高,因而针对他们一级亲属的DNA检测也会比其他人多。
最后,家族DNA检测有可能把“无罪推定”颠倒为“有罪推论”。因为一个人如果与国家DNA库中某人的基因有相似处,他(她)和其一级亲属就会成为被调查的目标,而无论其是否真的是罪犯和有过犯罪行为。这其实就是一种有罪推定。
当然,现在争论的焦点在于,对犯罪嫌疑人的DNA检测扩大到对其一级亲属的DNA检测是否合法。洛杉矶地区检察官史蒂夫·库尼(Steve Cooley)认为,在加州地区采用家族DNA检测是合法的,因而根据这一结果和其他证据确认罪犯并将其逮捕也是合法的。
美国法学界一些人士也认为,新技术的应用并没有违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该法案关注对非法搜查和拘禁的保护。但此案当然带来了新的问题,即是否合乎伦理。
反对家族DNA测试的人认为,法律允许将特定犯人的DNA数据收集在数据库中,以备对比检测之用,但并没有允许收集其一级亲属的基因数据并加以检测。如果这样做,不仅仅是对个人隐私保护的破坏,也是对法律的不负责任。
但是,也有对家族DNA检测持不偏不倚态度的人。他们认为,家族DNA检测技术既然能有效地帮助破案,就应当在严格监控的条件下,对社会危害巨大、有潜在危险的暴力犯罪使用。(张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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