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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未婚女子10万做代孕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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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汉现
时间:
2009-3-4 20:15
标题:
3名未婚女子10万做代孕妈妈
3名未婚女子10万做代孕妈妈
日期:2009-03-04 11:53
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计生部门获悉,日前,白云区京溪街计生工作人员在上门访视育龄群众时,意外发现怀孕对象竟然就是街道近年来一直在关注的“代孕妈妈”,当场查实3名违法代孕妇女。
一套房里藏着3名孕妇
去年7月和10月,信息时报曾两次专题报道了广州出现“代孕妈妈”现象,引起了白云区人口计生部门和京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高度重视。街道多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查,但都因为“代孕”组织严密,无法发现。此后,街道一方面安排相关人员密切留意,另一方面主动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警示“代孕妈妈”以及组织者,同时鼓励群众对相关违法事件进行举报。
今年2月27日上午,根据白云区生育关怀见面服务活动的要求,京溪街道和居委工作人员在小区开展“五访五送”活动(即新婚访视送贺信、新迁访视送关心、怀孕访视送知识、生育访视送慰问、术后访视送健康)。当工作人员带着计生宣传小礼品进入某栋16楼的一个单元时,发现该套房屋内同时居住着3名怀孕的妇女,并且她们一见到工作人员就故意躲避,拒绝服务。
街道和居委的工作人员敏锐地感觉到,这些人可能与媒体报道的“代孕妈妈”事件有关,马上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并对这几名女性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过询问笔录,3名怀孕妇女对“代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按照法律规定,落实相关补救措施。
未婚女代孕可获利10万
据查,3名怀孕妇女分别是桂某(女,20岁,重庆綦江县人)、胡某(女,26岁,河南省南召县人)和李某(女,23岁,贵州省遵义市人)都是未婚女孩,通过朋友介绍、网络招聘等途径,以成功生育一个孩子获得10万元的价钱签订了代孕协议,做完代孕试管手术后就由中介公司安排住进了现在的房间,包吃包住,并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生活照顾。她们并不知道雇主的姓名,相关手续全部由中介公司办理。
记者了解到,就此事件,近日,京溪街计生工作人员和太和医院的医护人员多次接到恐吓电话,“代孕”幕后指挥者的气焰十分器张。为了保护计生人员和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有关方面已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根据2001年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否则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代孕妈妈”事件已引起了白云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事件协调处理小组。目前此案公安部门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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