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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研判国情改决定 日教委同意一中国少女续读初中 [打印本页]

作者: 陈亮911    时间: 2009-2-24 12:18
标题: 研判国情改决定 日教委同意一中国少女续读初中
  中新网2月22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在日本,16岁是上高中的年龄,不能够再接受并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及其相应的待遇。最近,日本福冈市教育委员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同意一名在3月将达到16岁的中国少女进入市立初中读书。此前,该教育委员会曾以这名中国少女的年龄已经超过15岁为理由,拒绝她进入初中就读。后来,经过当地市民团体的声援活动,福冈市教育委员会认为“从实际情况考虑,这名学生还是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结果是改变了原来的决定。

  这名少女出身于中国辽宁省,她母亲离婚后和一名日本男性结婚,她因此在去年10月来到日本。中国辽宁的学制与日本有所不同,儿童要在7岁才能够进入小学,而日本是儿童6岁就要进入小学;中国的学校是每年9月1日开学,日本的学校是每年4月1日开学。这名中国少女到日本时,刚刚上完中学二年级。

  对于这名中国少女继续进入初中读书的要求,福冈市教育委员会最初曾经做过拒绝。但是,当地支援外国人子女的市民团体出面交涉,认为“各国的教育情况是不尽相同的,日本不应该以年龄的原因‘一刀切’,硬让没有读完初中的孩子去读高中。”

  据福冈市教育委员会学事科介绍,他们事后认真了解了中国义务教育课程的情况,并且听取了本人的意愿,在今年1月同意这名少女进入市立初中2年级,这样她在4月1日就可以升入初中3年级。今后,如果有相同的情况,也会照此办理。

  目前,对超过九年义务教育学龄的外国籍儿童如何编入学校,日本政府是让各个地方政府自己来掌握。横浜市和爱知县丰桥市都是以“和日本人同等对待”为原则,不允许超过“学龄”的外国人进入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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