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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导报:华人应在日本选举中提升参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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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恒宝
时间:
2009-8-12 16:07
标题:
中文导报:华人应在日本选举中提升参政意识
2009年08月12日
日本《中文导报》8月11日刊发署名文章说,日本的国政选举四年一次,尤其是这次众议院大选事关政权交替的历史性关头,充满了变动和不测。在日华人置身这样的社会现场,除了借此深入了解日本的政治体制和政治运作以外,更可以从中提升自我的权利意识和参政意识。
文章摘录如下:
在日本,对于大多数没有获得参政权的外国人来说,日本的选举,无论是国政选举还是地方选举,都是身外之事——热闹是别人的,与自己了无关系。日本迄今对外国人获得选举权、担任国内公务员等问题,依然实行国籍条项,即以拥有日本国籍为前提。为此,在日外国人每次面对选举,内心多少会有苦涩和不满之感。
在日华人拥有外国人普遍的心理感受,除了十余万已经取得日本国籍的华人外,80%以上持中国国籍的在日华侨成不了选民,自然无法对日本的政治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心声。但是,这不意味着在日华人可以放弃对政治的关心、对参政可能性的探索、对提升社群整体参政意识的努力。
在日华人已经成为外国人社会中的最大势力。随着在日时间的延长、社群规模的扩大、生活根基的牢固、社会地位的上升,华人必然会出现争取政治权利的要求。在日本,少数族裔在增加、亚流文化在扩展、民间社会在成长、国际化脚步在迈进,这一切都会推动外国人为自己寻找利益伸张者、权利维护方、政治代言人。在日本持续十年以上的永住外国人争取地方参政权运动,就是颇具代表性的民间政治运动。
在日华人一贯注重生活志向,第一代华人更以落地生根、安居乐业为主要诉求,有机会、有能力、有勇气直接参加竞选的华人可谓凤毛麟角。过去半个世纪以来,真正宣布出马参加政治竞选的日籍华人屈指可数,但他们却为华人在日参政、从政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坐标。1980年,邱永汉以无所属身份竞选参议员,落选;1998年,余志远作为体育和平党的候选人竞选众议员,落选;2000年,梅兰作为社民党候选人竞选众议员,落选;2004年,莲舫作为民主党候选人竞选参议员,当选——战后日本国会出现了第一位华裔议员。以上几位华人的挑战之举,无论成败,都在华人参政史上留下了印记。
在本届众议院大选中,虽然尚未出现华裔候补,但无论是作为有权者的华人,还是更大多数的华侨,依然可以通过选举实战来感受、体验、提升参政意识。广义的参政意识,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应该包括个人对社会政治的关心、对社群利益的维护,通过各种交流渠道、在各种社会层面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意见的勇气和能力,更包括为争取政治权利而付出的不懈努力。
多年来,在日华人在经济生活、文化活动、社会交流各方面都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不乏堪与日本人比肩,甚至让日本人称羡的喜人成果,但华人在议政、参政、从政方面,依然处于缺席状态。这当然与日本的单一民族国家传统和政治保守主义有关,日本在可以看得见的未来还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出现外来族裔的总统和政治家,也不会接纳象赵小兰、骆家辉、朱棣文那样的华裔部长、大臣;但另一方面,这也与在日华人参政意识淡薄、没有在争取参政权上形成自主立场和统一声音、更没有发展出孜孜以求、锲而不舍的行动有关。政治权利从来不是天上掉馅饼,没有努力、没有实践、没有挑战、没有奉献,就难以摘取天边的彩云。
许多华人和外国人在日生活、工作,履行税赋责任,为社会做出贡献,更获得了相应的住民权。所谓“住民权”的内涵,不仅指平等拥有劳动和工作权利、享有社会福利保障权利,也包含着参与地方政治生活的权利,特别是住民投票权。在日本,永住外国人迄今拥有的住民权是残缺的,不完整的。永住外国人没有住民投票权,某种意义上依然是日本社会的“局外人”。
这样的社会状况必须打破,每一次选举都是一个契机。选举的直接成果是决定当选人,深远意义则是提升社会政治意识。外国人争取参与地方自治体政治生活的权利,已是持续多年的老话题。最高裁判所早1995年就明确释法,为“永住外国人获地方选举权违宪论”打上了休止符。
日本虽是民主社会,但外国人争取权益的每一步仍是艰难的。从这个意义出发,关注国政选举,提升参政意识,需要每位在日华人从身边做起。也许,突破口就在选举的前方,希望就在每个人的手中。(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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